《意見》稱,切實加強期貨市場監管,有效防範期貨市場風險,強力促進期貨市場平穩運作和高品質發展,協助維護產業鏈供應鏈安全、經濟金融安全和社會預期穩定,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高品質發展,服務建構新發展格局和中國式現代化。
《意見》提出,到2029年,形成中國特色期貨監管制度和業務模式總體框架,期貨市場監管能力顯著增強,品種布局與國民經濟結構更加適配,市場深度和定價能力進一步提高,建成一支誠信守法、專業穩健、服務高效率的中介機構團隊。2035年,形成安全、規範、透明、開放、有活力、有韌性的期貨市場體系,主要品種吸引全球交易者充分參與,大宗商品價格影響力和市場競爭力顯著增強,中介機構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進一步提高。到本世紀中葉,建成產品齊全、功能完備、服務高效、運作穩健、價格輻射全球的世界一流期貨交易所,大幅提升期貨市場服務國民經濟、配置全球資源能力,為中國式現代化和金融強國建設提供有力支撐。
《意見》部署了8方面17項重點措施。一是嚴格監管期貨交易行為。落實帳戶實名制、交易者適當性等監管要求。二是嚴厲打擊期貨市場違法。採取有效措施,抑制過度投機。依法嚴厲打擊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。三是加強期貨公司全過程監管。強化期貨公司股權管理與法人治理。規範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經營活動。健全期貨公司風險出清長效機制。四是強化期貨市場風險防範。完善期貨保證金封閉運作和安全存管規則。常態化進行期貨市場壓力測試。提高期貨市場結算、交割等的安全保障水準。五是提升商品期貨市場服務實體經濟效率。完善商品期貨市場品種佈置。持續改善企業避險交易的制度環境。引導企業依期貨價格訊號合理安排生產經營。六是穩慎發展金融期貨和衍生性商品市場。發揮股指期貨選擇權穩定市場、活躍市場的雙重功能。穩妥有序推動商業銀行參與國債期貨交易試辦。完善資本市場領域衍生性商品監理規則。七是穩步推進期貨市場對外開放。有序拓寬商品期貨市場開放範圍。研究股指期貨、國債期貨納入特定品種對外開放。允許境外期貨交易所推出更多掛鉤境內期貨價格的金融商品。強化開放環境下的監管能力建構。八是深化期貨市場監理協作。加強期貨監管與股票、債券、基金等監管的數據資訊共享。強化跨部門、跨區域監管協同。
其中提出,嚴格監管期貨交易行為,強化高頻交易全過程監管。堅持從維護交易公平和市場穩定運作出發,加強高頻交易監管。持續優化特定程序化交易報備製度。完善高頻交易監理規則。根據市場發展變化,適時優化申報收費實施範圍及收費標準。規範期貨交易所和期貨公司的手續費減收行為,取消高頻交易的手續費減收。加強期貨公司席次及客戶設備連接管理。規範期貨公司使用期貨交易所主機交易託管資源。
堅決抑制過度投機炒作方面。意見提出,督促銀行機構進一步加強信貸管理,嚴防企業違規使用信貸資金從事大宗商品期貨投機交易。不斷完善監管規則,及時採取有效措施,堅決抑制過度投機,防止資金異常進出和價格異常波動。加強期現價格偏離監測評估,及時發現及處置苗頭性、傾向性問題。
從嚴查處違法違規方面。意見提出,嚴厲打擊操縱市場、內線交易、編造散播假訊息等違法違規行為,加強公開曝光,對嚴重違規者實施市場禁入。從嚴從快查辦期貨市場大要案件,著力實現精準執法、有效率執法。加強央地、部門協同,提升非法期貨活動查處能力。加大對以商品中遠期交易名義進行「類期貨」交易的地方交易場所的清理整頓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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