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「KOL」濫到一個點,皆因門檻低,個個在社交媒體開個戶、拍少少片,就以「KOL」甚至「公眾人物」自稱。
問題是,大部分「公眾」不曉得有這個「人物」存在,根本談不上「公眾人物」。那其實也不太緊要,有人即使呃到自己、自以為「公眾人物」或「明星」去過活也屬無妨,只要其人的行為沒有騷擾到別人便是。
但不少開食肆或美容院的朋友告知,經常有自稱「KOL」的人主動聯絡。食肆老闆B某日接到來電,對方自稱「飲食界KOL」,想「看看有無合作機會」——即免費包他一餐盛宴,然後會在社媒出幾個posts。食免費餐都未算,還要收費兩萬元。B打開此人IG給我看,𡃁仔一名,食評只停留在「好好味呀!」「勁正!」「超掂!」的層次,其followers也是一眾同齡人,B做的是中高檔食肆,目標群眾根本不同。城中真是有影響力的KOL,只有人家找他,根本毋須親自逐間店搲生意。
另有開美容院的友人R,請過一名頗知名的KOL做宣傳,R揚言:「見過鬼怕黑,下次咪搞!」原本合作形式已傾好,是KOL去美容院做一次treatment,然後在自己的社媒發放相片、影片和感受。那本來只是一次的合作。殊不知,那次之後,該KOL個個星期上去美容院做免費facial,當正自己是該店的長期品牌代言人。頭幾次,友人R都當「豪俾佢」,以為她做多幾次就會自動消失,殊不知,此人貪得無厭不知進退,搞到R忍無可忍提醒對方美容院無長期sponsor她的義務。KOL竟老羞成怒,離開時晦氣地說會在社媒唱衰美容院。R說:「你點講我無法控制,到時我惟有將今次事件始末如實交代。」這位KOL,人前人後兩個樣,若被踢爆真正為人,恐怕蝕底的是她自己。
現在KOL質素參差,而且出了post亦不保證有實質的impact,若再加上人無品,猛搲着數,難立足矣。
撰文 : 利嘉敏
欄名 : 攻關女子